通諭及文告

Encyclicals and Apostolic Letters

什麼是教宗文告?教宗通諭?

教宗文告及文書

教宗在每個重大的天主教節日都會發表文告,還會依天主教會的需求,發表及頒布各式文書,常見的有以下數種:

  1. 教宗通諭(Litterae encyclicae):教宗對普世教會發出的信,目的是就當代信仰生活上的重要議題,對全體天主子民發出呼籲及指導。例如教宗本篤十六世2006年發布的《天主是愛》及方濟各2015年的《願禰受讚頌》等。
  2. 教宗勸諭(Adhortatio apostolica):教宗向教友、神職人員、修會會士及主教等所發布的勸勉,鼓勵他們在靈修生活取得進步,精益求精。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後,慣例是在每次世界主教代表會議的總結報告時發布。例如2013及2016年世界主教代表會議的《福音的喜樂》與《愛的喜樂》,以及2019年世界主教會議泛亞馬遜地區特別會議的《心愛的亞馬遜》等。
  3. 教宗牧函(Litterae apostolicae):在天主教會的歷史上,宗徒們一直有寫信向遠方團體問候、提醒及勉勵的習慣,現今教宗也依然常為了特定的群體或需要發布牧函。教宗牧函的內容多樣,但通常與社會或傳教問題息息相關;對象可以是全體教會,也可以是教會中負責重要工作的神職人員或平信徒。例如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1988年的《婦女的尊嚴與聖召》及1998年的《主的日子》;教宗方濟各2016年《慈悲的主與可憐的罪人》、及2020年《以父親的心》等。教宗聖若望二十三世在1961年任命新竹、台南及高雄三地的主教後,也曾發來問候及鼓勵地方教會努力發展的《Quotiescumque nobis》牧函。
  4. 教宗憲諭(Constitutio apostolica):又稱憲令、憲章或制誥,是教宗身為教會最高指導所發布的官方法律文件。與採用書信形式的自動諭不同,憲諭通常以正式的條文形式頒布,內容也多涉及教義或教會法律的重大問題。例如聖若望保祿二世在1983年因著新《天主教法典》發布的《Sacrae disciplinae leges》、1996年就教宗空缺及選舉所發布的《主的普世羊群》,以及2022年教宗方濟各為改革教廷部會所發布的《你們去宣講福音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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