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與生命委員會

組織與成員

新竹教區家庭委員會成員由主教任命:桃園、東新竹、西新竹、苗栗總鐸區各二名,包含司鐸、傳道員及教友代表,任期三年。本會召集人由主教指定,副召集人由召集人邀請,秘書由牧靈處窗口担任。

任務與使命

  1. 推動本教區家庭牧靈服務工作,使每一個家庭成為家庭牧靈工作的積極推行者,在家庭內努力傳揚福音和傳授教理。
  2. 邀請有經驗的夫婦在牧靈工作上發揮重要作用,在堂區為年輕夫婦服務,促進靈修生活的成長與團結共融,定期聚會。
  3. 協助教區內的神職與教友認識時代的普遍現象,以理解大環境對家庭生活產生的挑戰,了解如何協助教友們建立基督化的家庭,進而陪伴、幫助他人、影響更多的家庭。
  4. 整合本教區家庭牧靈福傳資源,活絡本教區家庭工作發展。

服務內容

  1. 推行主教團各項家庭工作相關決議。
  2. 因應各堂區需要,整合既有資源與建置有效率之橫向支援聯繫網絡。
  3. 籌備各式培訓工作,包括:
    • 內部委員培訓
    • 婚前輔導講師培訓
    • 婚前與婚後個別輔導
    • 基督化家庭工作坊
    • 符合教會訓導「積極而審慎的」性教育課程

其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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