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教區明愛會

組織與成員

任務與使命

「我渴」(若19:28)

耶穌向撒瑪黎雅婦人說:「請給我點水喝」(若4:7),祂在十字架上向人說:「我渴」(若19:28)。德雷莎修女在伸手乞討的印度兒童身上,感到主耶穌說:「我渴」,她聽到了,並且有了行動。

請仔細聆聽生活中耶穌的渴望,耶穌要的不多,如果我們願意給,天主將賞賜永生的水泉。

 

「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,就是對我做的。」(瑪25:40)

瑪竇福音最後審判的標準在於對人子最小兄弟(姊妹)所做的愛德行動,這說明義人將在「受苦者和身陷困境者」身上和耶穌相遇,雖然他們可能當時並未察覺。

服務內容

  1. 為關愛窮人的基督做見證:將福音化為行動、結合資源照顧各地最需要幫助的人、對突發的急難需要即刻伸出援手。
  2. 明愛會委員接受教區主教派遣,透過合議方式擬具可行方案,在教區推展愛德工作。
  3. 當前工作目標在於協助教區附屬社福單位,如聖吉安娜生命維護中心、邊緣青少年服務中心、大園兒童關懷站、潔愛關懷中心等;以及支持香山牧靈中心與監獄牧靈事工;並配合「台灣明愛」的呼籲,援助世界各地處於災難中的群眾。

 

為明愛會捐款

其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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